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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灌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社会投资方(含工程施工)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WR**-**-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灌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社会投资方(含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所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交易项目暂停运行和交易,暂停开标处理,待恢复正常交易活动之后另行通知开标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该项目变更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凡招标文件涉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等均相应顺延。
(2)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4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略)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