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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执法服装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5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略)]-**号
2.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执法服装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 采购范围 | 采购需求 | 质量要求 |
JLHY**-CG**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执法服装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4.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5.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略)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 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略)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如有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的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4月**日至**年5月7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略)(地址为:延吉市长白山东路**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略)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略),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5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受理处)。地址:(略)-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年5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一室)。地址:(略)-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时,延边州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蔡文一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