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略)受长春市中心血站的委托,现对长春市中心血站血液核酸检测试剂(二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血液核酸检测试剂(二次);
2.2项目编号:JM-(略)**(**-**ccszxxz**)
2.3招标内容:
招标标的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 招标总预算 |
核酸检测试剂盒 | (略) | (略) |
2.4资金来源:已落实;
2.5供货期: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6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结算,根据供货数量,甲方定期结算;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5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略))上成功注册,是否注册成功(略)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略))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略)/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座机) (略)
7.3项目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