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略)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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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后宫村 | (略) | 吉(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后宫村,(略)厂区部分用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年加工生物质颗粒2万吨,存储废钢尾料**万吨,存储后外卖无生产工序。占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略)。 | 1、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2、筛分、造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排放标准;投料输送粉尘采取投料间密闭,输送绞龙封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装卸扬尘采取降低落差、缓慢装卸方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匀速缓慢行驶等方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区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筛分杂土运至填埋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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