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年环境敏感区管道综合治理工程(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年环境敏感区管道综合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年环境敏感区管道综合治理工程 (变更) | 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市长春岭镇境内 | (略)扶余采油厂 | (略) | 已于**年3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松环建字[**]**号),由于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尚未开工建设,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次变更后更新管线**条/**.**km,其中掺输和集油管线**条/**.**km、注水管线**条/**.**km。拟更新管线与现有管线走向相同,施工涉及穿越工程**处,均为穿越道路。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管线扫线和试压废水进入所属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中控制指标后,回注地下;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做农家肥处理。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尾气排放消声器,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4.定向钻产生的泥浆排入泥浆暂存罐,由罐车拉运至扶余采油厂废弃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理;废弃管线扫线处理后进行封堵,就地掩埋;废焊条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 5.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6.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管道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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