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九台区龙嘉至饮马河街区供热管线工程支管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服务窗口(吉(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ZH-**-**;
2.项目名称:九台区龙嘉至饮马河街区供热管线工程支管线;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年7月**日至**年9月**日;
8.建设地点:(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号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略)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8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9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7月4日至**年7月8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吉(略))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附件(工程、服务)格式要求,提供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
售价:(略)/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 间:**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略)
地 址:(略)B座**楼**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政府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