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年7月4日-**年7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略)
邮编:**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书 | (略)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位于公主岭市城区东南侧,东侧和西侧为农田,南侧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北侧为公主岭市凤凰山火葬场 | (略) | (略) | 项目在现有厂区扩建**平方米,布设冷藏库**平方米,并将外部的污水处理池体区域扩入厂房内部。拆除现有**立方米生产废水防渗储池,取消现有处理后出水储罐,新建一座**.5立方米具有二级沉降功能的污水储池、一座**立方米的清水池、**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池体均扩入厂房内部。新增一套**吨/天污水处理装置。新增一套5吨/天处理能力的医疗垃圾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新增一台0.5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扩建后年处理医疗废物**吨,处理类别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年收集、暂存、委托处置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吨。 | 一、施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加盖苫布、封闭运输、定期洒水、避开恶劣天气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防渗储池,定期清抽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作业;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围挡、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二、运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生活污水单独收集,排入厂区生活污水防渗储池,定期抽运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灭菌设备产生的冷凝液采用蒸汽加热处理方式对废液进行消毒处理后,与其它生产废水(包括蒸汽消毒处理后的冷凝液和地面、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清洗废水、软化水系统清净下水)、收集的初期雨水一并排入生产废水防渗池,经初步沉降处理,泵入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排入清水池,部分回用于车辆及周转箱清洗、地面清洗等,部分清抽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事故废水经收集排入事故应急储池暂存,再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或外运处理。 2.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烟囱高度**米;高温蒸汽处理装置尾气经高温蒸气灭菌处理后与各环节恶臭气体、破碎废气等一并经“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排放,排气筒高度**米;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周界外要求,氨及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及破损周转箱经高温蒸汽消毒处理后送入生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尾气处理装置更换的高效过滤滤芯、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消毒处理、厂区单独设置的危废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锅炉灰渣用作农田肥料实施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4.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年修订)建设,避免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5.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