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GK-**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第六幼儿园完善办学条件项目
预算金额:2,**,(略)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
采购需求:触控一体机、幼儿教具等。(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内容和相关要求”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分包、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
四、交货地点:(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8月**日至**年9月1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略)),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话(略)联系进行确认。
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1.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1.4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2.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表,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指定邮箱((略)),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六、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1日**时**分(北京时间)
七、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年9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略)(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开标室。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上发布。
十三、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公主岭市第六幼儿园
地 址: (略)
电 话: (略)
十五、集中采购机构: 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地 址: (略)
采购中心受理质疑联系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监察室
电 话:(略)
地 址:(略)
注: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等有变更,请以后期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考虑到场地限制,对于在采购中心组织且供应商需现场参与的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家供应商只安排1名代表参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应严格遵守吉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工作,并且近期未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发热病人等密切接触,本人及家人未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急促困难等异常症状。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开标现场。因谎报、瞒报本人及家人疫情信息造成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