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ZS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用地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标段概况与建设地点
2.1 序号、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编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一标段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用地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丙十三路、丙十四路) | JLZSZB**-** | 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丙十四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 | 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丙十四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公里/小时。丙十三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米,长**.**米。丙十四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米,长**.**米 |
二标段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用地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丙二十七街) | JLZSZB**-** | 丙二十七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 | 丙二十七街(腾飞大路-丙十四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公里/小时,规划道路红线宽**米,长**.**米 |
2.2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管径D**-(略)暗渠等)、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开工,**年7月**日竣工,**年6月**日之前完成排水工程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提供**年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2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提供**年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至**年财务审计报告,**年1月1日至(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略)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cn/)→(略)】(网址http://(略)/TPBidder/me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CA办理咨询电话:(略)-(略),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略)-(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3日9时**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视频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详见《凯利项目远程解密操作说明》,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略)-(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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