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略)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供应商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
LY**-**-1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一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号 | |||
LY**-**-2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二标段 | 名称 | 长春广播电视台 | (略) |
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号 | |||
LY**-**-3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三标段 | 名称 | 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 (略) |
地址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号 | |||
LY**-**-4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四标段 | 名称 | 吉林广播电视台 | (略)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卫星路**号 | |||
LY**-**-5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五标段 | 名称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号 | |||
LY**-**-6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六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号 | |||
LY**-**-7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七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号鸿基名筑**号房 | |||
LY**-**-8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八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号B座**号 | |||
LY**-**-9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九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号9层**-A**房间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标段 | 名称 | 中新社(北京)(略)吉林分公司 | (略) |
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分团二期启明花园A**[幢]**号房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一标段 | 名称 | 发展网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略)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号**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二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号成基商务A座**层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三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营口路**号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四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长春.五洲国际广场一期第1#A座**号房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五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3号楼**层** | |||
LY**-**-** | 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十六标段 | 名称 | (略) | (略) |
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君临东方A栋**室 |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为开展好全区**年度宣传工作,根据政府采购要求,对新闻(网络)媒体合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2)服务地点:(略)
(3)服务规模: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详见服务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5)采购范围:长春市绿园区**年度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年全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略)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请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B栋**室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B栋**室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略)
地址:(略)C座**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