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略)),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室营业房屋一套。
建筑面积:**.**方米;用途:营业。
详见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六、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在该拍卖房产所在地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拍卖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略)**时前将拍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吉**执恢**号拍卖余款” 。
户名: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
开户银行:(略)辽源分行营业部;
账号:**(略)**;
开户联行号:(略)**;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关土地、房屋的税、费数额,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的财(略)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竞买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请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按要求自行注册账户,也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
网拍平台咨询:**-**-**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