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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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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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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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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年,我厅坚持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中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组织理论中心组进行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学习、再理解、再思考、再探讨。进一步领悟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互补发展的新思路,拓宽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视野。二是通过干部培训进行全面宣讲。在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中加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向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宣讲辅导。重点围绕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结合党员理论学习进行跟进学习。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为全体党员发放。将《纲要》学习作为党员理论学习的一部分,组织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党课学习等形式进行跟进学习。
(二)持续推行政务服务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接入政务大厅。召开“好差评”对接工作讨论会,梳理“好差评”工作存在问题,明确推送数据工作思路。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开发完成接口文件,(略)“好差评”项目组接口对接。8月底正式启用“好差评”功能,通过网络即可查询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的“好差评”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评价结果全部为“非常满意”。二是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明确了需要推进和完善的**个电子证照办理事项,持续做好相关电子证照的互通互认和数据归集工作,并在政务服务领域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共享。三是配合开展“放管服”踏查服务活动。按照省政府和省营商环境办要求,制定踏查工作方案,汇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名同志组成前置工作组,于9月份赴通化、梅河口等地区现场踏查。开展拓展踏查和清单问题跟踪督导,走访不同类别、不同规模市场主体**户,核实清单问题**个,征集问题诉求**个,解决或制定措施解决**个,企业表示非常满意,小组工作报告得到韩俊省长肯定批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稳步开展立法工作。结合职能运行需要,对照上位法规定,开展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立法程序,确保每一项立法工作都做到精确严谨、科学合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年**月底通过省人大审议并发布,将在今年2月1日起实施。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理、合规、合法。**年我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全部履行了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程序。三是做好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意见整改。对照依法治国督察通报内容,按照依法治省办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在6月份迎接了依法治省办督导组开展的实地督导,我厅进行了专项汇报,提供了详细的佐证材料,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认可,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一是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相职责分工。结合我厅职责和工作实际,确定了自然资源领域五类重大决策事项,让制度应用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二是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进行了细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都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等。三是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对合法性审查应提供的材料、审查方式、审查时限和审查意见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更加严谨的合法性审查流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四是进一步明确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和形式。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经过厅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项,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向省司法厅备案,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我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共梳理检查事项**项,确保监管事项全部纳入检查事项清单,做到应检尽检。按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执法。三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厅积极推广“我要执法”手机APP。按照相关会议和通知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我要执法”收集APP与行政检查和执法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件,同比下降**%,其中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件,自然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都已按要求提交复议答复书,现已审结**件,7件维持,7件驳回。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件,行政应诉案件同比下降**%,现已审结**件,全部胜诉。二是积极化解集体土地征收争议纠纷。认真落实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关于通报部分省政府征地批复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情况的函》以及《关于拟纠错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的函》要求,积极协调化解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召开专项推进会,认真研究案件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有效证据和依据补充工作。积极与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机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相关复议案件情况,上下齐心、多方合力,确保土地征收复议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年累计化解省政府指定的集体土地征收复议纠纷**件。三是做好政务热线办理工作。将政务热线投诉分为不动产登记、规划审批、土地征收、土地确权、土地矿产测绘监察、地籍权属管理、耕地保护、探矿权审批、采矿权审批等9种类型,建立政务热线知识库,录入**条土地、矿产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回复信息。**年累计受理政务服务热线**件,要求转办处室快速办理,快速回复。目前,我厅**政务热线反馈率**%,按时办结率**%,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了解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讲座培训,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宣讲辅导法治理论,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二是宣扬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充分利用“6?**”土地日、“**?4”宪法日、**月份“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等普法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氛围。三是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创新“法律进学校”新模式,与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确立合作协议,与共同创建“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基地”,选取品学兼优师生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邀请院校法学专家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引进优秀法学人才进行锻炼实习。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契机,进入辽宁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宣讲服务,有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总体意识仍需提升。以法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还需要加强。
(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加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败诉案件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行政登记领域,今后还要持续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普法宣传创新能力仍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手段还不够丰富,宣传工作的载体形式比较单一,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的能力需要加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厅党组书记一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召开全系统法治思想培训视频会议;三是认真准备述法报告,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述法制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集中文件清理工作多次给予指导性意见;五是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积极与省人大沟通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六是关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多次参与复议案件协调会议,力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履职尽责、身体力行,确保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科学化。
四、**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想和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继续深入推进观念创新、制度改革、权力下放方面工作,继续追求简政便民,将权力放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三是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法治安全感、法治获得感。
(二)持续做好自然资源立法工作。一是做好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按照立法计划安排,我厅将在**年启动《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和《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两部法规、规章修订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其他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省人大、省司法厅征求意见的各类法规文件草案,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性、可行性意见。三是持续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省人大和省司法厅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查和专项清理,对有违中央指示精神和失去效用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
(三)继续做好行政案件办理。一是及时受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解决争议纠纷,推动案件协调化解。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提高公益诉讼办理质量。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合作,规范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共同提高公益诉讼的案件办理能力。三是持续做好法治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全系统的行政复议及应诉能力培训,强化系统工作人员应对复议及应诉的能力,全面提升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
(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法治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创新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努力将“八五”普法规划愿景转化为美好现实。三是做好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做好《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发行单行手册、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组织专项普法活动等形式做好相关宣传普教育活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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