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年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标段十四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1.在《凤凰专区》点播区播放绿园区宣传片**天以上。电视大屏《凤凰专区》由凤凰卫视独家电视大屏授权。面向全国及海外视音频产业市场开发上线的点播专区。汇集海内外优质版权内容,(略)对外推广局主办的海外供片工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余个省市有线网及海外主流全媒体视频业务平台开展合作,全球覆盖用户**万以上。
2.社交媒体发布绿园区资讯6条。Facebook等凤凰卫视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绿园区资讯5条,以社交媒体独特视角展现绿园区盛况。
3.海外媒体发布指定稿件**篇。欧洲华文电视台网、亚太通讯社、香港新闻传媒网、粤港澳头条网等发布绿园区指定稿件共计**篇,形成海外媒体推广矩阵。
4.根据甲方需求拍摄及制作原创短视频,原创海报,H5等宣传产品不少于**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为开展好全区**年度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政府服务工作采购要求,对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年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楼**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略)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略)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菲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