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梅花鹿博物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XQHF-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梅花鹿博物馆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投资额:(略);
2.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中型博物馆1栋,建筑面积**.**㎡;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年-**年)至少一项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需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新轻(略)(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1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7R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新轻(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7D
地 址:(略)
联 系 人:聂帅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略)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略)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