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四平卷烟厂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环城路西**号 | (略)四平卷烟厂 | (略) | 本项目拆除一台原有**t/h的备用燃气锅炉,新建一台4t/h燃气锅炉,并配套一根**m高排气筒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无施工废水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软化排水、锅炉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无土建工程,少量焊接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东侧、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南侧距离环城公路边界线**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锅炉、废弃零配件,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运营期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