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桦甸市胜利街玉华龙热水经销处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略)(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桦甸市胜利街玉华龙热水经销处生物质锅炉项目 | 桦甸市永吉街道北台子村大胜屯 | 桦甸市胜利街玉华龙热水经销处 | (略) | 本项目位于桦甸市永吉街道北台子村大胜屯,租用桦甸市北台子村的福众创业园区已建成的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度**分3.**秒,纬度:**度**分**.**秒),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厂界西侧为布草堂(洗衣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机械厂、北侧**m处为北台子村4户居民。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台2.1MW/h的生物质锅炉,本项目建成后日生产热水**t。 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处理;废气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产生的切割金属粉尘,在封闭式车间内自然沉降,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用于锅炉房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并加强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限值。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炉灰、除尘器收集烟尘袋装暂存于封闭式锅炉房内,用于还田;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