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固废多级生物转化标准土壤及土壤修复材料项目 | 四平市铁西区新华大街东侧、文博路南侧** | (略) | (略) | 租用原四平(略)厂院,占地面积**.2m2,生产人造营养土壤**t/a及植物基土壤调理剂(生物质破碎产物,不添加其他成分)**t/a。原料须经检测达标后接收,不回收危险废物及含有腐蚀性、毒性物质的废渣土、污泥。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无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水经酸碱综合后和锅炉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污泥压滤水,此部分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生物菌剂调节用水、生产加湿用水以及车辆清洗补充水和水雾喷淋除尘器补充用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期检查及维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本项目生产车间、实验室废气采用全密闭负压方式收集,废气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喷淋净化后由1 根**m 高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 的限值要求,车间发酵废气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气体采用全密闭方式负压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雾喷淋+活性炭捕集方式除尘,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 装卸、破碎包装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车间内全负压沉降后,排放浓度满足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污泥脱水及发酵翻抛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处理后,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秸秆和树枝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固定,并适当覆盖;渣土运输应采用专用车,并用苫布覆盖,防止大风天起尘。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粉尘、污泥回用做原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实验废(略)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点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