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略)**GB**、(略)**GX**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关区,东至河堤西路、西至亚泰大街、南至乙七路、北至南四环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BA** |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ggzy/)或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电子竞价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GB**、(略)**GX** 号地块:(略) **时**分 至 (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主体及时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为该土地的交付 主体,具体交地事宜由竞得人与其共同协商确定。交地时间为 土地出让成交当日。 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 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 担所需费用。不涉及补偿。 3、超高土由竞得人自行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4、该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详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明确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建 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长城乡函〔**〕** 号) 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由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解释。 5、该地块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根据长春市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制定拟出让**-**(南 ** 关)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复函》(长房函字〔**〕 ** 号)提出如下建设条件: (1)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该地块应由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开发企业开发建设。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 拨决定书》后,到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房 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同 (略),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7、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 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 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 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 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 (略)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提交竞 买申请时,应提交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说明购地资金来源。 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持《成交确认书》到项目所 在地,由项目所在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购地资金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解 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的土地,竞买保证金的**%不予返 ** 还,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经审查符合规定 的,竞得人方可到市财政局、市规自局等部门办理后续相关审 批手续。 8、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及技术 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幼儿园的配建,幼儿园建成后应将房屋 及土地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共同办理不动产 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受让人在建设时,应征求属 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配建幼儿园设计方案的意见并确认。受 让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个工作日内,应就配建 幼儿园问题与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具体 协议内容由属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9、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 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地块信(略)申请 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关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