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招〔**〕2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上报参评招标代理机构共**户,其中A等级**户,B等级**户,C等级**户,从业人员共**人。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审核查,拟对**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A等级,**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B等级,**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C等级(见附件1),从业人员共**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6户招标代理机构复审核查阶段放弃**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见附件2)。
为完善我省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评先争优、分类管理、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此次信用评价工作,我厅全面复审核查了参评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用、市场行为和社会信誉,重点审查从业人员,其中**户B级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综合实力亟需提升,作为**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核查对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其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日常监管,名单详见附件3。**户B级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总数2人以下(含2人),名单详见附件4。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信用等级评价公示结果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公示期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艳莉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
公示日期:(略)-(略)
附件:1.**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复审核查阶段放弃参评名单汇总表
3.**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汇总表(B级)
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列为从业人员总数2人以下(含2人)名单汇总表(B级)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