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1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办事处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租赁
1.3采购编号:**-**CCZSC**
1.4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社区办公用房租赁
1.5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1.6租用期限:一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3年)。
1.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7.1目前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办事处东二条社区的办公场所已不够满足现有工作需要,需要租赁新的办公场所,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社区及居民,经过采购人实地考察,通过对价格、位置、面积等多方面综合比较,仅有位于长春市宽城区长白小区黑水路9号、产权人为:胡玉霞,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办公楼符合采购人需求,且自上一年度以来南广街道办事处东二条社区一直在该楼办公,大部分居民已熟悉和知晓南广街道办事处东二条社区位置,有利于业务的办理、开展。继续使用该用房可以节约因重新选址需要投入的大量设施设备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1.7.2在(略),代理机构针对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租赁成立论证小组,在会议上听取3名行业专家的论证意见,经专业人员一致商讨,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胡玉霞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3.1(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3.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3.2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 财政联系方法 | |
| 财政联系地址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 采购项目的名称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
|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
|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 ||
| 公示期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