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年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标段十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1.提供中新网PC端、移动APP端有关甲方的双专题设计、策划、发布服务。
2.在《中国新闻报》制作半版专题,详细介绍绿园的产业发展成果及前景。
3.提供海报制作服务5次,结合国家、长春市及绿园重要活动节点,设计制作宣传海报,用这种新媒体形式讲好“绿园故事”。
4.在中新网APP进行图文及视频直播1次,对于绿园区的重点活动,第一时间直击现场。
5.利用其旗下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融媒体矩阵多角度、多方位聚焦绿园区的主要活动和亮点成果。
6.制作“多彩绿园”系列短视频5个,每个不少于1分钟,对外展示绿园形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为开展好全区**年度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政府服务工作采购要求,对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年新闻(网络)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新社(北京)(略)吉林分公司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略)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略)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菲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 财政联系方法 | |
| 财政联系地址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 采购项目的名称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
|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
|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 ||
| 公示期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