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HYZB-**-**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年乐山镇环境市场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报价:(略)(元) | 吉(略)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层**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年乐山镇环境市场化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年乐山镇环境市场化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年乐山镇环境市场化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年乐山镇环境市场化项目(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如遇突发清理状况,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首期服务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结合期内绩效考核情况,对中标人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臧炜彤,任凤辉,孙佳,李卓,杨伟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华峰建设大厦**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微
电 话:(略)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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