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号令)、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吉林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学院严格依据推荐条件和名额情况,经个人申请、班级提名、院系推荐、学校联评、会议审定,拟定学院高职**级信息技术系软件技术专业谷晶晶为吉林省教育学院**年吉林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大学生(标兵)推荐选树对象。学院高职**级教育管理系心理咨询专业冯冠然为吉林省教育学院**年吉林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选树对象。学院高职**级艺术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班级为吉林省教育学院**年吉林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选树对象。
现对以上3名拟推荐选树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略)-(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吉林省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办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略)-(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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