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吉教师〔**〕**号)要求,现组织**年度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5月**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楼一楼西侧),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略)。 咨询联系人:(略),咨询电话:(略) 教师发展中心 **年5月**日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