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房屋租赁,租赁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为期二年(采购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但总年限不超过2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过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略),长春新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室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会议。在会议期间,专家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充分论证,认为:长春北湖科技园位置合理、交通便利、功能完善、产权配套完整全面,营商环境优越,满足采购人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略)
地址:(略)C2-2号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刘会敏、黄见平、孙亮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4.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A**室
联系电话:(略)-(略)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 财政联系方法 | |
| 财政联系地址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 采购项目的名称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
|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
|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 ||
| 公示期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