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年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公告》的要求,对相关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申报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年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增补企业和产品初审结果。
二、公示时间
**年6月6日--6月**日**时。
三、公示方式
1.直接公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试剂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公示内容,可在附件中查看审核情况。
2.企业资质、注册证及产品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正后再送审;已填报未送审的注册证和产品以及注册证下未申报产品,不能再进行修正。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注册证、产品信息)都审核通过的,才可纳入采购目录进行挂网。
四、申诉质疑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或认为其他企业申报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由被授权人按照“谁举报谁举证”原则,通过邮箱((略) )或携带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在公示期内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A室。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