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年农村面源污染监测项目询价采购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通化市**年农村面源污染监测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略)
3. 采购人: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4. 服务内容: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环监测字〔**〕1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土壤及地表水监测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价文价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略)**:**前
2. 报价递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报价单
3. 报价递交地点:(略)
4.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