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长春市分行**年二级支行财富管理效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略)长春市分行
采购项目名称:(略)长春市分行**年二级支行财富管理效能提升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年二级支行财富管理效能提升培训服务,合格供应商1家,培训天数不少于**天。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前期已向吉林省分行入围的**家教育培训机构发送磋商邀请函及磋商文件,在入围的**家供应商中只有1家有意愿参加。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深(略)
地址:(略)(恒裕中心B座)
三、公示的期限
**年6月**日至**年6月**日。
异议的受理方式: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部门按经审批的采购方案内容执行;公示期满有异议的,采购部门将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根据异议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并形成结论,并将结论意见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异议成立的,采购部门应根据会议意见重新制定采购方案并履行后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
(略)官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长春市分行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C座**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