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二次)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高清摄像机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IPC-HFW**M-A-IL2 数量:**台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建洪、张宏韬、梅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冯凇尧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略)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