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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拟建项目 吉林-吉林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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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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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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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6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红嘴开发区兴达路**号 (略) (略) 企业拟将淘汰现有危废贮存库(闲置),将现有闲置的库房改为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储存企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建筑面积**㎡。最大储存能力**t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排入市政管网。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喷水降尘,以减少扬尘量。车辆运输时,限制车速,路面定期清扫、洒水。运营期企业拟设置引风机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按**%计,收集后的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按**%),通过**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 2 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出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密封包装袋存放,暂存于危废库,及时送至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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