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宣传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宣传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五标段: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六标段: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宣传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宣传部**年度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要求:**年度南关区形象及新闻宣传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师锁伟、张墨、杨冀伟、殷立群、张淑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金额为一标段(略),二标段(略),三标段(略),四标段(略),五标段(略),六标段(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原磋商公告日期:**年6月**日至**年6月**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宣传部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刘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C座**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略)-(略)(金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略):**/html/)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
附件: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