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我局对(略)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该单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拟对该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法人名称:(略)
经营设施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郭迎春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核准经营类别及经营规模:HW**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年经营规模:**吨
公示时间:**年7月9日至**年7月**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略)(市委市政府西侧)
电话:(略)-(略)(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