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ZBZB**-**
二、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数据处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价格:(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韩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数据处理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中韩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数据处理服务,包括地籍测绘、地形测量、土方测量、土地勘测定界、专题图制作、规划核实测绘和委托人要求完成的其他测绘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昕彤、温立新、周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6号楼**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略)
5.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略)
政采云客服电话:(略),工作日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略)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