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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长岭**万方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专线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长岭**万方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专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吉林长岭**万方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专线工程 |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 |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长岭县境内,为“吉林长岭**万方/天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配套3.5km输气线路,起点中俄东线CY**#阀室预留分输接口,终点为长岭赛普LNG液化工厂围墙外2m处,沿线建设长岭赛普计量站1座,位于长岭县流水镇双龙村西炮手坨子屯西南约**m处,并对中俄东线CY**#阀室进行改造,设计年输气量为**×**Nm3/a,输送介质类型为干气,管线不涉及穿越道路、河流、渠道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施工场地降尘用水;生活污水排入移动旱厕,外运做农家肥处理,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站场内少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站区内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站场系统超压废气、检修废气均通过场站外总高度为**m的放空系统直接排放。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过滤分离器,尽量减少站场工艺管道的弯头、三通等管件,安装减振垫,控制管线流速,墙体安装隔声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弃滤网,由厂家回收处理;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排污池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施工时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单独堆放,管线敷设后表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农田进行复垦,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加强管道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油罐和管道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完善项目的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