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号)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拟推荐1名人选参加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年7月**日至7月**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者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受理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大街**号)。
受理电话:(略)—(略);邮箱:(略)。
附件: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推荐人选名单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日
附件:
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推荐人选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