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年7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n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 (略)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 | 服务内容: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计划购置安保服务。完成工作工作事项包括:院本级的门卫室、立案区域、接待区域、信访区域、审判法庭区域等办案办公区域的安保、安检、登记、巡庭、值庭、门卫安全、维持秩序等相关工作事项,五个派出人民法庭(伊丹、靠山、马鞍、大孤山、营城子法庭)的门卫室、锅炉房、立案区域、接待区域、审判法庭等相关办案办公区的安保、安检、登记、门卫安全、维持秩序等相关工作事项。 | (略) | **年**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n \n \n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