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GXZCWT**-**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8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WT**-**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年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提供蔬菜类、粮油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近三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具有成立至**年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企业具有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近六个月(**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地点:(略)
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略)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略)),审核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8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B**开标室(龙湖大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8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B**开标室(龙湖大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平台: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