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农乡江旺村阳光大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CZX**-**
项目名称:新农乡江旺村阳光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略)
采购需求:新农乡江旺村阳光大棚建设(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起至(略)
建设地点:(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否决处理。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号文)。
5.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楼**室)
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方式(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略)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B栋**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B栋**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最新政策
2.发布公告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农安县新农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座**楼**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