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年8月**日—8月**日
二、公示内容
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结果(详见附件)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年8月**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略)。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联系方式
(略)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无需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