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规范自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服务自行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 购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 1.省内调研,编制《吉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初稿)》; 2.征求意见,修改《吉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初稿)》 3.召开专家论证和听证会,风险评估,修改《吉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初稿)》; 4.报送《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送审稿)》,配合司法厅、省人大调研,完善送审相关配套文件。 | 1.供应商包括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如为律师事务所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编制地方性法规的服务经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有全程参与编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编制业绩。供应商如为律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年9月 | **年8月**日 | 否 | 否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服务类自行采购初步意向安排,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供应商应根据意向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2.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略)。
初审:王江河
复审:滕龙
终审:于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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