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略)柳河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吉环固体字〔**〕**号)和《通化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以及柳河县分局初审意见,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通化市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现场核查表》,同意你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略)9;法定代表人:肖钦友;核准住所为:柳河县柳河镇河北工业园区1号房;经营设施地址为:柳河县柳河镇河北工业园区1号房。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委托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HW**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年8月**日至**年8月**日。
二、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在**日内将此批复送达通化市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