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略)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年8月**日-**年8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名称:辽(略)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辽(略)
编制单位:(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龙山区工农乡苇塘村六组现有厂区锅炉房内,主要依托现有锅炉房新建一台2.1MW生物质热水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经污水储池暂存,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烟囱排放,确保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灰渣外运作农田肥料;废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