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收储地块围挡工程(二次)已由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下达的 备案编号ccjy-[**]-**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 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收储地块围挡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略))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D-**-JL**-1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收储地块围挡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略) (2)地点:(略) (3)需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收储地块围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期:**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号文件)。 (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天上午9时**分至下午**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的将无法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福祉大路**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磋商,供应商不须到磋商现场。 五、开启 1.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福祉大路**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磋商,供应商不须到磋商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E景佳园**栋一单元**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技术服务 政采云客服电话:(略),工作日9时**分-**时**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来源:(略) 初审:董婧媛 复审:丁兆峰 终审:黄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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