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ZC**-**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食物制作、人员服务、卫生管理、食堂用具清洁与管理等服务;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冷艳香、闫红、崔玉柱、金玉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略)/)》、《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刘宜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傅晓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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