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略)**GB**W**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二道区,东至空地、(略)、南至村屯、北至英泰大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并且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ggzy/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电子 竞价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GB**W** 号地块:(略) **时**分 至 (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地主体:二道区人民政府为该土地的交付主体,具体交地事宜由竞得人与其共同协商确定。 二、交地时间: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成交当日。 三、交地条件: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拆迁补偿整理完毕,宗地范围达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标准。 四、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五、缴纳成交价款时间:竞得人必须在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全部价款。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加入内容: 1.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2.该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详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明确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长城乡函【**】**号)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由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4.地块信(略)申请:联系单位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联系方式为王女士(电话:(略)-(略)),地址:(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