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食堂的食材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略))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天9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略)(网址:http:// (略))
3.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略))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龙湖大路**号)2楼B**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刘宜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傅晓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平台: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略)-(略)/(略)
附件信息:
终稿--改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文件初稿-**-报折扣系数 - 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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