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人参及中草药健康产业园野山参酒生产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略)FJSZ**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人参及中草药健康产业园野山参酒生产加工项目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略),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舒兰人参及中草药健康产业园野山参酒生产加工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舒兰人参及中草药健康产业园野山参酒生产加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舒兰人参及中草药健康产业园野山参酒生产加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年9月**日至(略),**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通过或经发包人确认后**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
2.6项目总投资:约(略);
2.7 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包括投标授权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年1月1日-(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号)中相关规定;
3.9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6 号】、【吉建招(**)8 号】及【吉建招(**)9号】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8月**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日9时**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清彪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监督部门: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邮编:**
地址:(略)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松江东路7号**室)
邮编:**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微信:(略)3
邮箱:(略)
地址:(略)(住建局**室)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略)/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略)/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