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学院资产处置鉴定小组初审、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复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较长,损坏严重,不能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做报废处置,此次报废资产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学、科研、行政设备、桌椅总计**台(套),原值约(略).(略),另一部分为房屋撤旧下来的暖气片、塑钢窗、学生用铁床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8月**日—**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联系电话(略))反映。
资产管理处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