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年深加工**万吨硅砂项目 | 双辽市那木乡 那木村一屯 | (略) | (略) | (略)院内北侧闲置厂房,项目东侧为树林,(略)厂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最近居民为东南侧 **m 处的居民。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用厂房建筑面积 **.**m2,厂区分生产区和储存区。本项目(略)门达砂矿的矿砂为原料,经提升机到上料仓后由摇摆筛进行筛分,经筛分出来不同粒径的硅砂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成品罐,包装后不同粒径产品外卖不同企业,建成后年加工 ** 万吨硅砂。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储存扬尘、运输扬尘。上料时由收尘管道抽风,减少粉尘外逸;筛分时自带集气收尘管道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包装时成品罐为全密闭,吨袋紧套在下料口处;原料储存区地面硬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时采取苫布遮盖且厂区地面硬化,运输前对车辆和吨袋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吨袋破损。厂房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摇摆筛、输送机、提升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经合理布局,并采取安装安装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且厂房密闭,厂界噪声须满足GB**-**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中回收粉尘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卖;废旧布袋和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来源:双辽市分局
初审:贾东玲
复审:张立祥
终审:周连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