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9月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略)喷粉改造项目 | 吉林省四平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路**号 | (略) | (略) | **.9.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审批办
初审:方天儒
复审:陈雷
终审:邢飞




